2007年9月3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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军转人员应尽早换领结婚证
义乌市公安局 陈正明

  近日,笔者了解到一件军转干部换领结婚证的小事,觉得对很多军转人员有借鉴意义。家住义乌市区的罗先生是一名军转干部,前些日子办理出国签证时,因结婚证出了点岔子而被拒签。
  原来,罗先生转业之前在部队结了婚,按照规定,现役军人结婚时使用的是军官证(或士兵证、士官证)。几年后,他转业到了地方,因为这几年没遇到过贷款、买房、出国等事情,所以他也没意识到结婚证有啥问题。此次办理出国手续时才发现,他的结婚证上登记的是军官证号,而此时他已经没有了军官证,有效证件只有身份证,罗先生因此被拒签。
  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介绍说:“每年都有大批军人转业到地方,却很少有人主动到婚姻登记处换领结婚证,往往在他们办理贷款、买房、出国等手续受阻时才知道得换证,但已经误事了。”有关工作人员提醒军转人员,应尽早换领新结婚证,换证时必须夫妻双方本人到场,并持户口本、身份证、原结婚证。办理换证可到原婚姻登记处,也可以到现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。